标准号:GB 22757.1-2017
现行有效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1: 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标准组织:中国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 |
语种:中文 |
CCS分类: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ICS分类:道路车辆综合 |
发布日期:2017-05-12 |
实施日期:2018-01-01 |
作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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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代标准 : |
替代关系 :全部代替 |
作废日期:2018-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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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 :GB 22757的本部分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一燃料的车辆。 |
发布单位 : |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商用车技术中心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起草人 :王兆 、保翔 、郑天雷 、金约夫 、陈文波 、刘斐 、巫绍宁 、戴春蓓 、何华珍 、胡江辉 、孙国斌 、苑春霞 、陶侃 、李颖 、李昌 、李诚嘉 、王成 、张明 、程营 、饶洪宇 、许翔 |
出处 : |
备注 : |
中山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