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GJ 111-2016
现行有效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groundwater control in building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标准组织: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
语种:中文 |
CCS分类: |
ICS分类: |
发布日期:2016-09-05 |
实施日期:2017-03-01 |
作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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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关系 :全部代替 |
作废日期:201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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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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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摘要 :1.0.1 为了在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的地下水控制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护水资源和工程环境,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期间地下水控制。 1.0.3 地下水控制应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关系,确保工程环境安全和正常使用,保障建筑和市政工程开挖和地下结构施工。 1.0.4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归口单位 : |
起草单位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综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起草人 :武威、郭明田、杨根才、苏志刚、孙华波、康景文、魏建华、顾宝和、柳建国、王曙光、宁俊栋、马永琪、金淮、高文新、周与诚、张国强、孙保卫、苏河修、郭星宇、庞炜、周振鸿。 |
出处 : |
备注 : |
中山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